王炳忠等人的搜索事件發展至今,不管對於藍綠、統獨、維持現狀的主張者,都正在受到民主試金石的嚴格考驗。過去的國民黨已經被證明缺乏民主DNA,現在改正還來得及;然而第二次執政的民進黨,從小英總統以降到民進黨支持者,明知道在檢調搜索程序有瑕疵的情況之下,也知道「大炮不打小鳥」的比例原則,還會認為搜索遭拒進而拘提了王炳忠等人問題博客來書店不大。那麼,多年來台灣人所宣稱的民主與自由,完全是虛偽的。這件事情真的無關藍綠,而是關係到政府已經開始有侵害從政工作者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的跡象,今天搜索深藍人士,明天就有可能搜索深綠人士。



這兩天,從政治人物、名嘴到網民,都出現一種缺乏成熟民主國家公民素養的論調:「此時批評檢調要非常小心,因為到最後萬一檢調丟出一個王炳忠等人為共籌組政黨、為共從事對價關係情蒐,甚至為共訓練軍隊的證據,則批評者將下不了台。」這種論述通常還是站在較低的法律層次來替統治者辯護,而不是站在憲政高度來進行反省,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大的不同是我們對於「政治工作者」與「好發政治言論者」的寬容與保障不同。

筆者和很多其他人一樣,也認為王炳忠各方面與主流社會確實不同,但是再討厭王炳忠,我們更討厭威權復辟。甚至本文直言:所謂的《國安法》用來搜索、拘提、逮捕、起訴、審判台灣公民的意義上,本質上就是一部惡法,《國安法》如果對付中共沒轍,但可以方便拿來對付藍綠政敵,那這一部法絕對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台灣目前的最大隱憂,就是民族主義的情緒已經淹沒了對民主主義的信仰,而且這樣的情緒極有可能摧毀我們辛苦多年才建立起來的民主價值。政論節目上連民進黨立委都擔心:檢調搜索王炳忠對於才在推轉型正義的小英政府不是最大諷刺嗎?再怎樣政爭,有些民主國家紅線是不能踩的。尤其是扣國家安全帽子這種事情,政治犯這3字與一般的刑事犯罪完全不同,前者是不同思想,後者是作奸犯科,再迥異的思想會是作奸犯科嗎?

王定宇、姚立明、周玉蔻等人說檢調「完全依法」,用這來護航的人真的很瞎,難道過去警總抓人不依法?講一點指標性的,1971年尼克森因為《五角大廈報告書》遭洩,假扣押《紐約時報》與《華盛頓郵報》的報導不是依法嗎?更不用說後來美國最高法院怎樣打臉尼克森。

再來是記者最熟悉的寒蟬效應,人格者傑弗遜曾說:「有政府而無報紙,或有報紙而無政府,我會毫不猶豫,選擇後者。」這是因為媒體有監督政府的天職,則反對黨監督執政黨就更不用說了,今天蔡政府不管知情與否,行政院法務部轄下的檢察官與調查局對王炳忠發動搜索,甚至還拘提,程序上出現瑕疵已多被討論不再贅述博客來網路書店 ,行政權「依法」拘提異議人士,賴揆與蔡總統難道可以用不知情來切割?

責任政治這種ABC以前不是民進黨最愛拿來抨擊馬總統的嗎?這次搜索事件必定會對一些主張統一的政治工作者產生壓力。政府應該加強法官、檢察官養成過程中的政治學教育,別忘了所謂的民主法治,法治還是排在民主後頭的。(作者為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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